[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鳳林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為了增進學童交通安全知識,提升行人防禦觀念,由分局第四組警員趙路高於今(21)日13時10分前往鳳林國小學校進行交通安全宣導,從「離開家門,就進入交通的範圍」開始談起,並由學校陳老師帶領一到六年級學童一同參與交通安全宣導課程。
課程中向學生們講解,通過馬路時可以舉起手增加被看見的機會,以及在夜間出門穿著反光或是顯眼的衣物,都能提高被駕駛人注意的機會,亦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引導學童應該「面向來車靠邊行走」,當有突發狀況發生,才「看得到,閃得掉」,讓學童明白只要離開家門,就進入交通的範圍,無論對交通環境有多瞭解都要注意,因為最熟悉環境不等於最安全,只有最小心才能最平安。

鳳林警分局表示,交通安全宣導是警方重點工作,提升民眾交通安全法制及防禦觀念,仍是目前最有效減低交通事故發生的方法之一,透過常態性宣導,潛移默化小朋友,進而影響每一個家庭成員,強化交通法治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