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男對警咆哮行為失控 花市警依法帶返所管束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112年3月22日晚間11時許,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自強派出所巡邏警網巡經花蓮市中山路一段時,發現1輛汽車急速行駛,警方遂趨前攔停,於盤查過程中,發現男子為無照駕駛,現場依法製單舉發並責令男子禁止駕駛,惟男子消極不配合且試圖繼續行駛,警方當場喝令男子停駛後,男子下車大聲咆哮,因男子情緒失控瘋狂,為預防男子造成自身及他人生命、身體之危害,警方遂使用辣椒水控制男子失控行為並帶回派出所實施管束。
針對男子脫序行為,警方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妨害公務相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花蓮警分局呼籲:若民眾遇警方攔停盤查,請保持冷靜並配合警方盤查,若有攻擊辱罵員警行為,警方皆會強勢執法並依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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