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里鄉長第2次宣誓就職暨交接典禮 因當選人未到場而結束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富里報導

今(24)日上午10時30分舉辦花蓮縣富里鄉第19屆鄉長第2次宣誓就職典禮,因去(111)年12月25日富里鄉長當選人張容榕女士,因故未蒞場宣誓就職,依宣誓條例須舉行第2次宣誓就職儀式。今日代理鄉長江東成、監交人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處長明良臻、代表會主席葉家鴻、各村村長及部落頭目、富里鄉農會總幹事張素華等蒞場觀禮。10時30分典禮正式開始,經主持人唱名3次當選人張容容女士均未到場,公所依據宣誓條例第8條規定: (同法)第2條公職人員不依此條例之規定宣誓者,均視同未就職。其依第3條第2項規定,應另定日期舉行宣誓而仍未依規定宣誓者,視同缺額。
富里鄉公所已知張容榕女士於臉書表達不會就職的意願,也尊重張女士決定,但口頭表達不會就職仍不符合法定程序,故今日依法仍須舉行第2次宣誓就職。此外,公所也於去年底收到張女士捐贈選舉補助款新台幣8萬6,220元,並依其指定方式用於富里鄉中低收入戶及弱勢老人添購棉被等生活物資費用。

江鄉長強調,在與縣府及縣選委會討論後會儘快完成補選作業,富里鄉許多建設仍將由鄉長帶頭完成規劃,以及公所同仁共同執行業務,完成既定施政方針,以維行政之不輟,並希望未來富里鄉長能帶領鄉親共同努力,創造更富裕之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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