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小港報導

112年03月23日12時50分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葉遠長、陳奕為,於小港區店中路、南北路口執行巡邏勤務,見一名鍾姓男子(67年次)騎乘重機車違規紅燈右轉,警方立即上前攔查,發現鍾民身上散發濃厚酒味,現場依程序對其酒測,測得酒測值0.27毫克,警方依法將鍾民機車移置保管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
據警方了解,鍾姓男子騎乘重機車行經店中路、南北路口,警方見鍾民違規紅燈右轉,立即將其攔下,靠近時聞到鍾民身上散發濃厚酒氣,警方進一步盤查又發現鍾民有多次酒駕紀錄,經警方詢問後,鍾民辯稱剛從家裡騎車要去雜貨店買飲料,可能是在家裡為了煮麵試口味,有將米酒加入麵裡調味才有酒味,警方依程序酒測後,測得酒測值為0.27毫克,警方當場依法將鍾民機車暫時移置保管並吊銷駕駛執照,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

小港警分局長謝承甫呼籲,小酌暖身並無礙,但若喝了酒切記不要逞強駕車,切勿挑戰公權力並以身試法,提醒用路駕駛人不要逞一時之快,造成終生後悔,喝酒後切勿強行上路,以確保自己以及所有用路人之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