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公所與標檢局合辦廉政教育訓練 淺談公務員護身錦囊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花蓮市公所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聯合舉辦廉政宣導,邀請台電花蓮區營業處政風組經理李貞儀談「公務員護身錦囊–廉政倫理規範及案例」,透過案例分析,讓與會人員了解法律的規定,避免不慎觸法而身陷囹圄。
這場宣導活動25日下午在標檢局花蓮分局舉辦,花蓮分局長楊振奇、副分局長饒玉珍與花蓮市長魏嘉彥以及市公所同仁均到場聆聽。楊振奇表示,公務同仁每日均需面對民眾並回應民眾需求,希望透過這次宣導讓同仁對自身行為規範有正確充足的認識,得以避開工作上的風險,保障自身的權益,並能勇於任事造福民眾。
魏嘉彥則感謝標檢局大力推動廉政業務的宣導課程以及李貞儀經理的指導。他表示,市公所同仁在執行業務時偶爾會遇到廠商或民眾送禮與宴請聚餐等各種廉政倫理狀況,有時受限於人情世故等種種考量,而難以掌握該規範的適用範圍,一旦被檢舉,則會演變成有理說不清,因此透過這次跨機關合辦講習,希望能夠協助同仁建構系統化法治觀念,未來面對各種廉政倫理狀況可以果斷快速處理,讓同仁安心,也讓市民可以放心。

「能夠判斷哪些是不該吃的飯、不能收的禮、不能去的地方,就是公務員保護自己的第一步」。李貞儀說,與機關有業務往來、有承攬買賣契約等有職務上利害關係的對象,都不應該有私底下的金錢、禮品、飲宴應酬等往來。而廉政倫理規範雖然有限制的規定,但也不是完全不近人情,如果確實有公務禮儀、民俗節慶的需求,可以簽報機關首長之後再參加,若遇到職務上利害關係的對象執意送禮,也可於三日內提交政風機構處理。
另外公務人員也可能面對民代對於選民請託事項的關心,李貞儀舉出多則新聞事件做為案例,提醒大家面對民代提出的關切,公務同仁應本於職掌的法令做清楚合理的說明,若有可能違反法令的事項並造成實質上壓力時,她建議向政風機構通報並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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