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吊臂偏倒工地內 小港警即刻協助交通管制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小港報導

112年3月30日8時許,於小港區永順街,某建設施工地內,發現吊車吊臂偏倒於工地內,適逢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警員趙謝松茂、詹易諺巡經此處,幸現場無人受傷,警方立即在場協助交通管制。
據警方了解,某建設有依規定申請路權於此處工地內進行施做,於今晨吊車前腳突然陷落而重心不穩,吊臂偏倒於工地內,現場無人受傷。漢民所員警巡邏經過,立即上前協助交通管制,小港警分局立即通知業管工務局建管處到場了解勘查,發生原因待評估鑑定。
小港警分局針對轄內道路施工要求廠商務必事前通報分局,由員警到場核對廠商是否依核准施工內容、時間,不得有咨意封路施工後又對交通壅塞視若無睹之情形。如有違反則依「公路法」、「市區道路條例」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規定查報予道路主管機關,必要時立即要求廠商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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