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南區報導

鑑於112年清明連續假期臺9線288.7K發生1死8傷的交通事故,為了防制類似憾事再次發生,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連假期間規劃相關勤務,持續強化取締無照駕駛及超速等易肇事違規態樣,也不斷走入部落社區宣導,希望轄區居民能夠遵守法規,也保障自己及他人的行車安全。
無照駕駛違規上路,因欠缺交通安全觀念,且駕駛技術不純熟,往往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不但影響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另外超速違規會影響駕駛人對於突發狀況的反應以及煞車距離,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通常都會很嚴重,為了守護南區3鄉鎮的行車安全並建立民眾良好的駕駛觀念,玉里警分局將透過宣導教育及取締執法並重的方式,不斷的將行車安全的觀念深植於駕駛人心中。
玉里警分局交通組長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無照駕駛處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12,000元罰鍰,如車主允許無照駕駛駕車亦處同罰鍰;而同條例第40條超速違規處駕駛人新臺幣1200元-2400元罰鍰,但如果超過規定最高時速60公里,則依第43條處6000元-24000元罰鍰,甚至可能觸犯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清明連假4月3日至5日期間,已舉發無照駕駛7件、超速27件,顯然仍有民眾未能遵守交通法規,分局將會持續宣導及執法,保障用路人的行車安全。

玉里警分局長林俊廷表示,交通執法只是手段,主要目的是防制交通事故的發生,希望透過警方綿密的勤務規劃及宣導作為,將發生事故的機會降到最低,減少居民的生命、財產損失,構建花蓮南區良善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