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小港報導

112年4月9日8時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高松派出所接獲鳳山水庫工作人員報案,指稱水庫專用船筏不見,高松所長陳宗靖立即調派員警與水庫工作人員搭船搜巡,在水庫對岸發現3名男子,3名犯嫌見警心虛,立即划向岸邊逃逸,警方隨即靠岸追捕,順利將偷船筏的3嫌查緝到案,詢後依竊盜、毀損、無故侵入土地等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據警方了解,今(9)日上午8時許,接獲鳳山水庫工作人員報案,指稱水庫內用鐵鍊栓住之船筏疑似遭竊。高松所所長陳宗靖立即調派員警調閱監視器,並與工作人員搭乘小艇在水面上搜巡,在水庫對岸發現3名可疑男子,3嫌見警前來趕緊划向岸邊逃逸,最終仍難逃法網,警方順利逮捕3嫌。

經詢嫌犯分別為李嫌(男、90年次)、林嫌(男、91年次)、邱嫌(男、90年次),於今早攀爬水庫外牆潛入並將水庫所有之船筏破壞鎖具後,利用自行攜帶的船槳划到對岸釣魚,3嫌供稱已是第2次潛入借船釣魚,不知已觸法。全案依竊盜、毀損、無故侵入土地等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小港警分局提醒,鳳山水庫是大高雄地區重要的工業用水供應地。在水庫內從事違反主管機關公告許可之遊憩範圍、活動項目或行為,按水利法規定,可裁處新台幣2,500元以上至50,000元以下罰鍰,民眾切勿至未開放釣魚之水庫違規釣魚,以免受罰或發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