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112年4月21日晚間9時許,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自強派出所巡邏警網巡經花蓮市中山路一段時,發現1部機車形跡可疑遂趨前攔查,經盤查駕駛有無攜帶違禁品時,在駕駛側背包內起獲毒品海洛因1包、針筒2支及提撥管1支,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花蓮警分局呼籲:施用毒品會對腦部中樞神經造成影響,產生妄想及行為暴躁、意識模糊或精神恍惚,嚴重者會造成精神分裂並導致死亡,接觸毒品害人害己,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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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112年4月21日晚間9時許,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自強派出所巡邏警網巡經花蓮市中山路一段時,發現1部機車形跡可疑遂趨前攔查,經盤查駕駛有無攜帶違禁品時,在駕駛側背包內起獲毒品海洛因1包、針筒2支及提撥管1支,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花蓮警分局呼籲:施用毒品會對腦部中樞神經造成影響,產生妄想及行為暴躁、意識模糊或精神恍惚,嚴重者會造成精神分裂並導致死亡,接觸毒品害人害己,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