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辦理112年度社勞執行機關表揚暨教育訓練座談會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花蓮地檢署於4月24日上午9時假地檢署3樓會議室召開「112年度社會勞動執行機關表揚暨教育訓練座談會」,邀集轄區內37個執行機關承辦人員參加,並由檢察長蔡宗熙到場致詞。蔡檢察長表示,社會勞動制度實施迄今已有13年,此制度給微罪者提供另一個可回饋社會又可兼顧家庭生活的替代刑之選擇,同時也紓緩監獄人滿為患的問題、節省國庫支出,可謂一舉多得,然社勞制度的推展有賴地檢署和各機關共同努力,期待透過每一次交流溝通的機會使制度更臻於完善。
花蓮地檢署社勞機構為兩年一聘,此次會議有請蔡檢察長頒發112~113年度執行機構聘書,並表揚111年度績優執行機構:「花蓮市公所」、「吉安鄉公所」及「新城鄉公所」。蔡檢察長感謝與肯定各機關長期致力配合推動社區處遇制度,並提供多元性、公益性的勞務需求,使制度原意得以落實,予社勞人改過自新的機會。

此次教育訓練內容除了就社會勞動相關法規及注意事項進行說明,特別將實務上常遇到的問題透過案例研討之方式,加強各執行機構在管理社會勞動人的相關知能,也透過機構間彼此的分享及意見交流改善當前在執行上所遇之困難,使社會勞動制度的推行能達到最好的執行效能。最後在主任觀護人鄭書琴主持之下進行座談,聆聽各執行機構寶貴的意見,各機構踴躍發言、互動熱絡,讓此次座談會深具經驗傳承之意義,展現花檢署柔性司法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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