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大樹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於今(26)日網蒐大樹區義大往大樹方向競速影片,
此路段限速40公里,影片中機車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在道路上蛇行方式駕車,分別違反道交條例第42條及43條規定,合計最高可處新臺幣27600元。
汽機車行駛一般道路,超過速限 60 公里以上者即為嚴重超速,最高可處新臺幣24000元罰鍰外,並當場禁止駕駛;若因而肇事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仁武警分局持續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車主身分後將通知到案說明,依規定掣單告發並告誡車主行車應小心慢行,以維交通安全。
經統計,112年1月至4月25日止,
仁武警分局於大樹區學城路執行移動式測照計取締377件,大樹區學城路沿線交通事故共計8件,其中3件無受傷情事發生。 仁武
警分局呼籲,民眾行車上路切勿逞一時之快,避免意外發生。警方持續加強186甲線巡邏,並規劃不定時測速照相,以保障用路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