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南區報導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內政部警政署宣布自112年5月1日起全國同步實施「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有關4大執法重點項目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線、標誌、號誌停車再開」及「道路障礙」。
為維護行人安全,展現守護民眾的決心,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長林俊廷指示交通組規劃促進行人安全執法工作,另針對去年5月份轄內所發生的交通事故製作宣導短片,以「歷史上的今天」為主題,藉由社群媒體推播宣導,讓民眾防微杜漸,期以強化守法的正確用路觀念。
玉里警分局交通組長陳暐傑說明,針對駕駛人未禮讓行人進行說明,依據最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小型車及大型車一律裁罰新臺幣2800元,機車則維持新臺幣1200元;而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未禮讓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障礙者先行通過,小型車提高為新臺幣4800元,大型車提高為新臺幣7200元,機車則維持新臺幣2400元;呼籲用路人行經路口不可不慎,以免發生事故又傷財。

玉里警分局長林俊廷表示,呼籲民眾謹記「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口訣,汽機車駕駛人接近路口應減速慢行,察看四周有無來車,禮讓行人通行;分局為建立更安全便利的交通環境,將持續透過宣導及取締並行,為鄉親創造更美好的家園;最後提醒鄉親們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慢行,互相禮讓,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