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臺東報導

內政部警政署5月1日起實施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為降低行人交通事故,自1日起針對觀光熱點及學生上下學行走路口實施專案大執法,保障民眾及遊客行的權利。
臺東警分局指出,執法4大重點項目為加強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線、標誌、號誌停車再開」及「取締道路障礙」等,展現對行人安全的重視與執法決心。

臺東警分局強調,交通部已完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修法,自3月31日起,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先小型車處罰新台幣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請民眾務必注意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