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遇警盤查謊報個資 原來是通緝身份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小港報導

112年05月01日18時30分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副所長王學甫、警員謝宏昇,於轄內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小港區學府路時,發現一輛機車騎車搖擺不定,員警隨即上前攔查,黃姓男子(72年次)因擔心通緝身分曝光,情急之下向警方謊報年籍資料,企圖蒙混過關,經警方多次以警用電腦查詢均查無此人,識破黃男手腳,反覆詢問黃男是否有「卡」案件在身,否則為何連自己名字生日都報不清楚,黃男見紙包不住火,才向警方坦承通緝身分。
據了解,黃男因家中尚有妻兒,孩子年幼需要照顧,不想與家人分開,情急之下才向警方謊報身分。黃男係因詐欺及竊盜案件,分別遭台中地檢及新竹地檢發佈通緝在案,即使黃男再三求情,惟未到案遭通緝仍是事實,警方仍依法將黃男逮捕歸案。
警方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民眾如因刑案被通知到庭偵查或執行刑罰,應依限到庭(案),勇於面對,切勿心存僥倖,因一時逃避而損害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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