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爬山車輛沒電 幸遇斗南警即刻救援直呼幸運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草嶺報導

林姓民眾於日前駕駛自小客車與妻子到草嶺村小天梯停車場爬山運動,於16時50分結束欲返回麥寮鄉時,才發現電瓶沒電無法啟動車子,所以打電話向派出所求救。
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草嶺派出所所長黃俊發接獲報案後立即驅車前往救援,到達現場後了解林姓夫婦是第一次來草嶺旅遊爬山,因來程時草嶺地區有濃霧,所以開啟大燈行駛,到達目的地小天梯停車場下車時忘記關掉大燈,導致電瓶電力耗盡無法啟動車子,適逢傍晚蚊子又特別多,幸好所長能及時救援,林姓民眾向警方表示今日剛好他生日,夫妻倆人對所長及時救援感謝不已並稱永生難忘。
斗南警分局長温基興表示: 轄區地廣人稀,為民服務是警察重點工作,發揮同理心,在民眾有難時適時給予關懷和協助,可讓民眾感受到警察鐵漢柔情的一面。再次溫馨提醒,民眾在駕車外出時,一定要檢查六燈(小燈、大燈、前後方向燈、前後霧燈、日行燈、煞車燈)、三水(水箱水、電瓶水、雨刷水)、四壓(油壓、電壓、胎壓、煞車氣壓)、五油(汽油、機油、變速箱油、煞車油、動力方向機油),快快樂樂出門才能平平安安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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