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觀念從小扎根 鳳警深入光復國小交安宣導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光復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為響應警政署規劃自5月1日起,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工作,執法4大重點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於日前至光復鄉光復國小宣導交通安全,將交通安全的正確觀念深植在學童心中。
宣導中向學生們講解,學童通過路口時,要依照紅綠燈及行人號誌(小綠人)的指示。尤其行經無號誌路口,要遵守左方車要讓右方車、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及支道要讓幹道的路權規定,無論是騎機車、腳踏車、四輪代步車或走路,行經路口時,一定要養成停等禮讓的習慣,確認橫向(左右)車道無來車,再通過這樣才安全。

鳳林警分局表示,透過參與學校宣導活動,讓學童們學習交通安全知識及自我保護能力,每個孩子都能快樂上學、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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