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警分局加強路口交安宣導 保障行人安全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為促使駕駛人養成行經行人穿越道時,禮讓行人優先通過之交通觀念,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自今年5月1日起,除規劃「路口大執法」專案勤務,更透過各種方式進行交通宣導,使民眾更瞭解相關法令規範。
花蓮警分局藉由縣府週末舉辦的「母親節感恩活動」及「FUN遊花蓮菜市場 國際好食市集」活動時,專業的交通組警察進入會場,透過寓教於樂的方式,與民眾親切的互動,並提供精美的小禮物給小朋友,期許正確的交通觀念能在小朋友心中萌芽,更拉近警察與民眾間的距離。
花蓮警分局長陳文彬強調,執法的目的,不是追求罰單的數量,而是為了維護行人的安全,因此除了執法外,更重視相關的法令宣導,亦在各會議場合提醒同仁,執勤過程中,亦須遵守相關交通法規,禮讓行人先行。

花蓮警分局表示「車輛未禮讓行人」之違規行為,只要車輛進入斑馬線時,車體前端左右各三公尺範圍內已有行人就算違規,因此警方提醒駕駛人通過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並觀察周邊人車通行動態,以避免違規及防範事故發生。
警方加強執法的同時,也呼籲行人於穿越道路時,務必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並遵守行人號誌通行,隨時注意左右來車,並切勿低頭使用行動裝置或聊天嬉戲而疏忽往來車輛,以確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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