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臺東報導
為加強臺東縣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之整備,盤點各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數量、位置及容量情形,臺東縣警察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函示,自4月28日起辦理聯合稽查作業,此項稽查作業實施後,接獲民眾反映,自有住宅不能放置物品、自由運用、不時稽查……等造成困擾。
近幾年中共連日於臺海周邊實彈軍演,提高區域軍事威脅,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整備任務有強化之必要性,內政部警政署函示各縣(市)警察局主動會同縣(市)政府主管建築機關及有關部門,共同合作、齊心協力,完成轄內防空疏散避難設施盤點整備工作,以維國人防空避難之安全,據此自111年8月起實施防空避難設施聯合稽查工作,並預計未來每年將會執行聯合稽查,以降低空襲損害及維護國人生命安全。
依據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建檔作業要點第7點規定,警察局建檔作業程序為,縣府主管建築機關於核發使用執照後,應將建築物附建防空避難設備有關資料列冊函送當地警察局,依相關程序完成建檔作業。建築物如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或拆除執照,主管建築機關核准申請後應同時副知警察局辦理解除建檔作業;另第五點規定建檔處理原則為,人口數量與防空避難設施數量依供需比例以不低於1.2倍為原則,區域內現有防空疏散避難設施總容量供需比例不足者,依現有建檔數量列冊,並持續建檔至符合供需比例;如何解除建檔,需符合下列原則:
一、 此地區防空疏散避難設施足敷使用者,得解除建檔。
二、 同一地區如有數個防空避難設施符合條件,自年代較遠、容量較小者依序解除。
三、 防空疏散避難設施經解除建檔者,僅解除警察機關之建檔,不影響建築法規原定供防空避難使用之目的。
臺東縣警察局建檔防空疏散避難設施計314處,容量為17萬3,174人,依臺東縣現有人口總數21萬2,196人(臺東縣政府民政處112年4月底人口統計資料),未達供需比例不敷使用,為解決容量不足問題,臺東縣警察局表示,已向縣府建設處反映,提供近幾年新建供公眾使用大樓或舊有未建檔之大樓,以提高臺東縣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容量,於容量足敷使用時,得依序辦理解除建檔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