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行人路權 湖內警分局加強宣導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湖內報導

為維護行人用路安全,提醒駕駛人務必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營造行人友善用路環境,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於112年5月4、18、19及23日密集前往轄內田寮、阿蓮、湖內、茄萣、路竹等5個行政區之清潔隊辦理交通安全宣導,以車禍事故影片案例,宣導汽機車禮讓行人。
湖內警分局表示,部分汽機車駕駛人停讓行人觀念淺薄,為保護行人安全,特別由業務單位交通組向駕駛人宣導,駕駛車輛行近路口時,應減速慢行,於無號誌路口看到「停」標線、閃光紅燈時,應停車確認橫向無來車或無行人時、再開車。近日他縣市亦曾發生駕駛人因自小客車A柱盲區,於左轉彎時撞擊行人之嚴重事故,故提醒汽車駕駛人於左彎時,應繞越道路中心處左轉、進入規定車道,並擺頭查看是否有行人被A柱盲區阻擋,希藉此強化駕駛人與行人守法及安全駕駛觀念,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湖內警分局長陳楨筌呼籲,民眾駕車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注意有無行人穿越及他向來車;行人於道路行走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唯有汽車駕駛人及行人共同遵守法令,養成正確交通安全觀念及駕駛習慣,才能有效避免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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