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方稅務局主動輔導農地移轉調高原地價 免附圖資省荷包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為落實愛心辦稅及簡政便民,對於申請農業用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件,於89年1月28日符合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主動輔導申請農地移轉調高原地價至89年1月公告土地現值,免附紙本航照圖,未來此地如要課徵土地增值稅,將可節省一大筆稅金!
稅務局說明,因部分民眾不知道 89年1月28日時符合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其原地價可申請調整為當期公告土地現值,此類案件除須符合89年1月當期農業用地規定範疇外,亦須同時符合農業使用。以往受限於無89年1月當期的航照圖資,民眾須檢附台北農林航空測量所核發的88年及89年的紙本航照圖,作為審查當時是否作為農業使用的依據,作業方式較不便民,亦會影響辦理時效外,也易造成民怨。
為維護民眾租稅權益,稅務局針對申報符合要件者,主動輔導申請調高原地價外,創新運用「花蓮縣地理資訊整合應用平台」查調88、89年航照圖資,以判斷移轉土地於89年1月28日是否作農業使用,民眾不必再付費申請航照圖附案,不但省荷包、省時免奔波,更能縮短案件審理時間,有效提升核稅效率品質,民眾對此項便民措施,給予高度的肯定與支持。
如對上述事項有其他疑義,可利用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分機172至176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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