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頂樓架設廣告塔或基地台,除加重其房屋負荷量外,並無增加房屋使用價值,故不屬於房屋稅課徵對象。
稅務局說明,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此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而房屋頂樓架設廣告塔或基地台, 並無增加此棟房屋之使用價值,所以不屬於房屋稅課徵範圍,無須向建物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課稅。
民眾尚有房屋稅疑義,歡迎撥打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 0800-386969或透過總機03-8226121轉232至239、玉里分局03-8882860轉 212至213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