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山警交通組長警廣專訪宣導「停讓行人」規定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關山報導

臺灣交通近來遭外國媒體形容為「行人地獄」,為維護「行人安全」,行政院112年4月28日召開「行人安全改善方案會議」決議,自5月份起由警政署規劃「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臺東縣警察局將全力配合執行,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道路障礙」等四大項重點違規項目嚴正執法,展現政府對行人安全的重視與執法決心。
為擴大宣導成效,關山警分局交通組組長陳鼎喬於今(12)日9時至警察廣播電臺臺東分臺,接受主持人陳敏玲針對「停讓行人」及閃黃閃紅號誌、微型電動二輪車及酒駕零容忍等宣導議題進行專訪;陳組長表示,自5月1日起,展開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除以攔查方式取締外,也會採科技執法,期望藉由強力執法手段,提升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觀念,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另一方面,為了改善行人安全,交通部日前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自3月31日起,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先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則維持1,200元。立法院今年4月14日也三讀通過條例修正案,將上述條文罰鍰金額上限調為為6000 元,預計今年第3季實施。

藉此機會再次強調,請民眾務必遵守標線及號誌行駛,微型電動二輪車於今(112)年年底前要掛牌,也再次重申「酒駕零容忍」,避免憾事的發生。警察執法只是手段,讓駕駛人及行人養成遵守路權的觀念與習慣,達到落實「人本交通、維護路口通行安全、防制事故發生」,這才是我們的目的。因此將以多事故多違規路口及民眾經常檢舉路段列為優先執法重點,呼籲民眾遵守交通法規,並會持續利用各種管道加強宣導「路口慢看停」觀念,「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讓所有用路人都能有更優質安全的用路環境。
關山警分局表示,「交通安全、人人有責」這絕不是止於口號,而是要落實於日常生活當中,為宣揚此次交通安全月主題,除大執法外,另運用官網、粉絲專頁及line群組等網路宣導,希望能深入各個層面,讓民眾充分了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呼籲行人過馬路切勿當低頭族,要專心過馬路,以確保自身安全,駕駛人也要多禮讓,以建立友善的用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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