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印花稅檢查開始囉 稅務局籲請業者自行檢視以免受罰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2年印花稅檢查作業自6月起開始了,稅務局籲請業者自行檢視最近5年內各項應稅憑證,是否均已依規定貼繳印花稅,如有短、漏繳情形,請儘速向稅務局申請補報繳,以免被查獲而受罰。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印花稅檢查作業為每年重點工作之一,為維護租稅公平,稅務局針對轄內醫院、診所、營造業、建屋出售業、補習班、安親班及金融業、保險業、不動產投資興建及租售、建築工程、建築裝潢、營造業、土木工程、廢棄物清除業及執行業務者等各行業業者進行查核工作。
稅務局表示,應納印花稅憑證包括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及典賣讓受、分割不動產契據等,這些憑證在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就應貼繳印花稅票;如未貼繳或貼用不足,除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調查前,自動補報繳者,才有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按日加計利息免予處罰之適用,否則將按漏稅額處5倍至15倍的罰鍰。

印花稅輕稅重罰,稅務局籲請業者務必先行自行檢視,如有應繳納印花稅之憑證者,請多加利用網路方式開立繳款書繳納,只要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https://net.tax.nat.gov.tw/)申請帳號核准後,即可在線上自行申報及列印繳款書,就近至代收稅款處或便利超商繳納,節省購買印花稅票及銷花等繁複程序,歡迎多加利用。
倘若業者尚有關印花稅方面之疑義,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138,將有專人為您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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