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制違規釀悲劇 吉安警加強攔查及宣導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吉安報導

鑑於昨 (11) 日違規釀成死亡肇事,為防止悲劇重演,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持續加強取締路口未依號誌、標誌規定禮讓等違規,同時前往吉安鄉永安活動中心,藉集會向長輩們宣導防禦性駕駛,強調路權和禮讓的重要,全面守護花蓮鄉親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警政署統計,交岔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占總件數6成,其中未依規定讓車更是肇事因素之一,提醒用路民眾,行經無號誌路口或閃紅燈未停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5條第1項第18款,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不依規定停讓,可處600元以上到1800元以下罰鍰;車輛不停讓行人,違反道交條例第44條第2項,可開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吉安警分局表示,交通安全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但同時也最容易被忽略,重大傷亡的交通事故一但發生,不僅嚴重傷害個人生命財產,更可能破壞許多完整的幸福家庭,因此,呼籲民眾應建立正確交通安全觀念,遵守交通規則,人人多一分注意、不貪快、不搶快,避免不幸憾事發生,讓我們一同建立友善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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