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禮讓行人加重處罰 東市警加強宣導與執法力度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臺東報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在6月30日正式上路,加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罰責後,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交通組組長楊義楓至廣播電臺受訪宣導正確交通安全觀念,提高駕駛人的道路意識,臺東警分局也特別編排勤務加強巡邏,針對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不依規定停讓及駕駛未禮讓行人進行取締。
正逢暑假期間,綠島港區作為遊客進出綠島的主要門戶,每日都面臨著大量車流,警方也針對綠島港區加強取締臨時停車超過30分鐘以減少港區的堵塞,希望透過加強宣導及取締各類交通違規行為,來讓居民及遊客有更好的交通環境。
臺東警分局長陳蔚文表示「禮讓行人」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此次新法案為強化停讓保護行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將加重罰責,最高可開罰6000元;臺東警分局將增加對交通違規行為的執法力度,嚴格打擊未禮讓行人、違規停車、闖紅燈等交通違規行為,以確保道路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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