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民眾權益,近期會主動寄發「退稅支票未兌領通知單」,提醒受退稅人儘速於兌領期限內持退稅支票至公庫銀行兌領。
稅務局說明,退稅支票兌領期限為一年,逾期未兌領者,可在退稅款解庫前向稅務局申請更改發票日或改以直撥方式匯入受退稅人指定金融機構帳戶。一旦退稅款辦理解繳入公庫,受退稅人須重新申請退稅,手續不僅繁瑣且費時。因此,稅務局呼籲民眾如接獲退稅支票,請儘速向公庫銀行兌領或就近存入往來金融機構、郵局帳戶中,以免因退稅支票逾兌領期限或遺失,致無法提兌或增加提兌手續。
如對退稅有疑義,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分機315,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另外亦可至稅務局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hltb.gov.tw瀏覽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