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的騎樓如供公眾通行使用,按規定可免徵房屋稅;如果變更用途未作公眾通行使用者,應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例如將自家門前的騎樓裝設鐵門,封閉無法供公共通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又如在騎樓供人設攤營業,則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說明,騎樓免徵房屋稅係以是否供公共使用為要件,如果只是白日或晚上設攤營業,營業外時間雖供公共通行,仍然不符合免稅的要件;另外,如堆積雜物或放置娛樂設施,亦不符供公共通行的減免規定。
民眾如有房屋稅方面疑義,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總局03-8226121轉232-237、分局(03)888-2047轉212-213,將有專人竭誠為您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