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中正派出所警員陳宣甫於日前勤務中接獲1名婦人報案,稱自己因年紀大加上外頭天氣炎熱,開車至重慶市場,逛完市場買完菜後,欲返回停車處時,居然忘記汽車停放位置,自己已在市場附近來回遍尋不著,只能報案請警方協助。警方獲報後迅速到達現場,在重慶市場周遭來回協尋,最終在重慶市場後方停車場內角落處發現該部汽車,婦人頓時焦慮的情緒煙消雲散,頻頻向警方致謝,也對自己粗心忘記停車位置感到不好意思。
花蓮警分局呼籲:民眾停放車輛時,應謹記自己當初停放的位置,必要時也可以用手機拍照以防忘記,記錄停放地址或該處明顯標的物,避免欲使用車輛時,發生找不到車子之窘況,如果確認車輛確實遭竊,可立即撥打110請求警方到場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