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應向稅務單位辦理註銷房屋稅籍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有民眾在申請全國財產總歸戶查詢清單時,發現已拆除的房屋仍列載其中,經瞭解才知道原來房屋於拆除完竣後,漏未申報註銷房屋稅籍,造成稅籍資料未能即時釐正與事實不符情形。
稅務局說明,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於拆除完成後,應由納稅義務人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停止課稅。由於部分老舊房屋的評定現值未達房屋稅起徵點,致使民眾誤以為不用繳稅就無須申報。稅務局特別提醒,免稅房屋僅表示房屋稅額為零,並非房屋稅籍資料不存在,因此民眾如已將房屋拆除,請務必至稅務局完成申報註銷房屋稅籍程序,以免影響財產查調結果。
民眾如有其他地方稅務疑義,可利用稅務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32-237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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