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人跟蹤尾隨至派出所報案 花市警積極偵辦裁處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112年9月14日晚間9時許,一名民眾至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中山派出所報案稱其遭人尾隨跟蹤,警方於受理報案時,於派出所對面突然有多名民眾聚集,雖無叫囂等不法情事,警方因恐發生其他事端,遂立即通報快速打擊部隊警力到場強勢驅趕聚集民眾。
全案疑似因報案人曾多次檢舉交通違規,導致他人心生不滿,花蓮警分局已掌握特定對象,並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通知相關違序人到案說明並依法裁處。
花蓮警分局呼籲: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可處以新臺幣3千元以下罰鍰。警方針對意圖滋事之人都將嚴查嚴辦,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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