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光復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光復分駐所警員鄒永國、實訓生王博賢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一名陳姓老嫗至分駐所向員警表示,其停放民宅前之電動代步車不見了,且車上還插著鑰匙,請警方協助找回失車。
光復所員警聞訊後,立即在老嫗所報民宅周遭尋找,並調閱周遭監視器,發現老嫗是步行至此民宅,與電動代步車是在民宅前遭竊的說法有所出入,警方考量到老嫗有記錯地點之情況,於是改變想法至老嫗住家及當時購買電動代步車的店家尋找,結果在購買電動代步車之機車行發現所報失竊之車輛,老闆表示當時老嫗將此車停放後,稱電量用罄便步行離開。

鳳林警分局表示,呼籲民眾駕車外出時,如將車輛停放在不熟悉之路段,請記下地標或以手機拍照留存,避免發生類似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