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小隊長李志磊,當選內政部警政署111年度全國婦幼安全工作績優人員,局長呂世明特別在20日局務會報,代表署長頒發獎牌及獎勵金表揚。
花蓮縣警察局指出,小隊長李志磊從警28年,在基層派出所、偵查隊服務16年後,察覺到婦幼弱勢族群亟需協助,毅然請調花蓮縣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全心投入婦幼安全保護工作,迄今已12年,平時承辦兒少性剝削、案件分派、管制及各項專案偵查等工作。自身業務十分繁重,還能以自身豐富的刑案偵查經驗,主動指導、協助其他同仁,是一位難得的婦幼安全工作專責幹部。
李員此次獲獎,除了靠平日主動積極的工作態度,111年度還偵破重大性侵案、性剝削案3件及偵破各類性侵害案10餘件,對保護婦幼安全、維護婦幼權益,有重大貢獻,足堪表率。
局長吕世明表示,婦幼族群向來弱勢,員警在處理婦幼案件時,除需具備專業知能外,更需有同理心及敏感度,這次透過公開頒獎肯定獲獎同仁在婦幼安全領域的亮眼表現,也期許同仁更加精進婦幼專業知能,發揮專長,有效維護婦幼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