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112年11月15日深夜0時許,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中華派出所接獲報案,在花蓮市中正路上有民眾糾紛情事,警方旋即趕赴現場,現場1名男子手持球棒欲攻擊另1名男子,警方隨即大聲喝令男子趴下並放下手中球棒後,立即趨前將男子控制逮捕。
警方於現場查扣涉案用球棒及附帶搜索時於涉案人車內起獲辣椒噴霧2罐、短刀2支、鐮刀1支、長刀1支及空氣左輪手槍2支等具有殺傷力之物品,全案依傷害罪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另起獲違禁品部分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予以裁處。
花蓮警分局呼籲:民眾應理性處理私人糾紛,勿以暴力方式傷人,若有任何違法情事,警方勢必強勢執法偵辦,絕不容許任何暴力案件影響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