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詐觀念不可少 花警婦幼隊廣播報你知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近年詐騙手法不斷翻新,詐騙集團利用網路交友、求職打工等機會,以金錢及話術誘惑被害人偷拍裸(自拍)照或提供銀行帳戶,因而遭詐騙集團利用。為防止民眾受騙,花蓮縣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結合警察廣播電台,於112年11月15日進行反詐騙及數位性別暴力宣導,提倡個人身體自主權和防止詐騙要點,並以「反詐騙三步驟,1聽2掛3查證」、「不拍性感照片、不傳性愛影片、青春不留遺憾」、「113婦幼保護專線、165反詐騙專線」等重點作為主軸,提升民眾防範意識。
婦幼警察隊表示,在網路發達的社會中,數位性別暴力是愈來愈受到重視的議題,此次與警廣合作,共同提醒民眾學會如何保護自己、拒絕不法,以及遭遇危險、暴力對待或知道身邊的人疑似被以裸照勒索恐嚇情形時如何求救,此外,民眾若發現不法影像及照片被張貼於網路上,更可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求助。
有關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是於2013年8月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6條授權,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如衛生福利部、教育部、文化部、內政部警政署及數發部等共同籌設,工作任務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身心發展的網際網路內容,並持續進行兒童及少年上網安全教育宣導,也提供網路不當內容的申訴管道,協助受害民眾要求網路架設公司下架不法影像,保障民眾隱私、守護兒少身心。
另外,111年11月17日新修訂刑法第28章之1「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性影像且有散布之行為,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強暴、脅迫等不法方式攝錄他人性影像,最重將處以5年有期徒刑,花蓮縣警察局特別提醒大眾注意,切勿因一時好奇而觸法。民眾遇到任何問題均可撥打110報警求助,警方將全力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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