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手機不慎遺失 熱心鳳警立即協助尋回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新社報導

日前有一黃姓民眾至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新社派出所焦急地表示,渠自花蓮騎乘機車到新社村遊玩,沿途拍攝美景,直至新社村才警覺黃色手機遺失,因為手機裡有重要的資料,著急的要請警方幫忙協尋。

所長曾文志了解狀況後先安撫黃民情緒,並請黃民仔細回想行車路程及下車地點等,嗣後聯繫附近派出所協尋,經所長執行巡邏勤務時,在芭崎暸望台廁所發現黃色手機,於是立即聯繫黃民確認,正是其所遺失的手機,黃民頻頻感謝所長熱心協助尋回失物。

鳳林警分局提醒,民眾避免貴重物品遺落,攜帶之貴重物品應隨身妥適收好,離開時觀望附近是否還有物品,才不致於因一時疏忽而遺落,不僅更有保障,也能預防類似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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