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吉安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為全面提升第一線員警執勤安全及加強選前維安工作,於常訓課程特別安排基層員警使用拋射式電擊器訓練。讓員警可以不必近身肉搏的安全距離下,遠距離對付暴徒,用有倒鉤飛鏢針、「類魚槍」設計的電擊器把對方撂倒,從而提高員警執勤的安全。
訓練第一階段先讓同仁了解電擊器基本構造及空槍操作。第二階段設定兩員警巡邏接獲報案,有人不在路上不斷揮舞尖刀,警方到場先由一同仁持臂盾及警棍警戒,持電擊器同仁則緊跟其後,同時喝令歹徒:「放下武器,否則將使用強制力!」,歹徒仍不遵從警方指令,並作勢要砍警方,同仁立即使用電擊槍將歹徒制伏制止。
吉安警分局教官羅曾明於訓練中說明,這種電擊器利用紅外線瞄準,1卡匣內有2支有倒鉤的飛鏢針,被射中的人遭到電擊後2秒內就會倒地,且會有持續10幾秒感到虛弱,這時員警就可趁隙上前逮捕。演練過程著重教育員警如何與歹徒周旋、並伺機藉由盾牌及電擊槍等裝備將歹徒制伏,也特別提醒同仁,第一線處理員警面對任何狀況皆必須提高警覺,裝備攜帶齊全是基本的,惟不能過度依賴防護型噴霧劑及電擊槍,而忽略自身應具備的冷靜應變能力。
吉安警分局長康健浚表示,每個月常年訓練就是要是讓員警們接收新的勤務知識及技能,警察工作性質自身帶有不可預期之風險,現場狀況瞬息萬變,訓練員警正確的現場判斷能力及實務上技能的運用是常年訓練的重要目標也,希望他們能在有限時間內最大的練習及思考。若在執勤時出現心慌緊張,手忙腳亂等現,對員警來說是極度危險的,所以得不斷的練習到熟練,由熟練再到本能反應,這樣員警們遇到狀況才可以保護大家、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