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遭竊花市警啓動鷹眼 緝獲犯嫌竟也是通緝犯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113年1月8日晚間6時許,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自強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稱自行車遭竊,警方獲報後立即啟動鷹眼小組並迅速鎖定特定犯嫌,於9日清晨2時許在轄內郊區發現遭竊車輛後,復於周遭緝獲陳姓犯嫌到案。經查陳嫌亦為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發布之竊盜通緝犯,全案依竊盜罪及竊盜通緝案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花蓮警分局呼籲:民眾停放車輛後,務必將車輛上鎖,別讓竊嫌有機可趁,亦可增加竊嫌的犯罪阻力及風險、減少犯罪誘因及刺激,全面防堵竊案發生。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