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不穩遭小港警攔查 意外曝露通緝身分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小港報導

113年1月14日10時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桂陽所副所長許宋任、警員陳玉凰執行巡邏時,查獲一名高雄地檢所發布的竊盜通緝犯,依程序將其逮捕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據了解,警方巡經小港區中安路與保華一路口,見一名男子騎乘腳踏車行車不穩,遂示意此名男子至路邊盤查受檢,經盤查時查得葉姓男子(57年次)已遭通緝,葉男當場疑惑不已,表示日前已到台南地檢署報到,警方告知其係遭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葉男稱因忙於工作不知還有案件未處理,可能因戶籍在大寮戶政導致無法收到法院文書才遭到通緝,但仍配合警方調查,全案詢後依竊盜通緝罪嫌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小港警分局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莫心存僥倖,逃得了一時,逃不過一世。民眾若收到法院、地檢署等相關傳票、信函或是開庭通知,請務必依文書上日期、時間到案說明,切勿置之不理而損害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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