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法令繁複難懂 您的稅務權利由納保官來維護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稅捐法令繁複,一般民眾往往不能充分理解,透過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稱納保官)來加強保障納稅者的權益,將有助於徵納雙方和諧及地位平等。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為落實納稅者權利保護及貫徹服務的理念,稅務局於總局及玉里分局均設有納保官,主動提供必要之協助,納保官辦理事項如下:
1.協助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例如:納稅者於稅捐調查程序或復查階段,因稅捐徵收與稅捐稽徵機關產生爭議時,可請納保官溝通或居中協調。
2.受理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例如:納稅者認為稅捐稽徵機關行政違失或違反正當調查程序,致損害其權利時,可向納保官申訴或陳情。
3.依法尋求救濟時,得向稅稽徵機關申請納保官提供救濟有關之諮詢與協助,包含行政救濟相關書狀例稿、案例資料及程序有關事項。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如需納保官協助,可透過書面、傳真、網路、電話、視訊等多項管道提出申請,另外稅務局資訊網站(https://www.hltb.gov.tw)亦有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及宣導短片,供民眾查詢相關資訊,如有疑問或需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請撥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納保專線電話03-8233188、8882247,稅務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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