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鳳林報導

113年3月8日15時20分許,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接獲臺鐵公司通報,4038次區間快車行駛於鳳林=萬榮區間疑似撞擊一名入侵軌道行人,路線雙線單向運轉,列車上旅客約80人,無人受傷。
現場位於鳳榮隧道南口(花起35k+990m)此名行人經花蓮縣消防局於現場施以急救,後送臺灣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於17時24分經醫師宣告不治死亡;列車停留於現場時間約119分。
據此車次列車司機員稱,渠列車經過鳳榮隧道南口,於出隧道口彎道出彎時,發現當事人站立於軌道中央,當事人見列車駛來後自西往東跳躍閃避,惟閃避不及身體左側遭列車撞擊,全案尚須報請檢察官確定此次軌道行車事故發生原因。

根據「鐵路法」第57條第2項規定,「行人、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依法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呼籲民眾,大眾運輸鐵道線路為管制區域,禁止擅自侵入,以維自身及大眾安全,並將加強宣導及路線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