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有鑑於婦幼案件向為國人矚目,且婦幼族群多處弱勢,員警處理是類案件更需具備敏感度及專業度,為落實業務指導勤務之原則及強化基層第一線同仁處理之知能,花蓮縣警察局爰以分級分層精神於113年3月19日在花蓮警分局辦理首場之「113年社區家防官婦幼工作研習」。
此次研習由婦幼警察隊隊長劉永鑫率相關業務承辦人至花蓮警分局講授婦幼保護當前重點工作,參加研習的人員計有花蓮警分局家防官及所轄派出所8名社區家防官,由於派出所社區家防官是與分局家防官在處理婦幼案件的主要聯繫窗口,並且擔綱該所婦幼保護工作教育訓練的種子教官,所以角色相當重要;因此,透過此次研習,強化派出所社區家防官與分局家防官之間的協同合作,以精進基層第一線同仁的處理知能。
有關這次研習的課程重點,包括由各警分局家防官講授「家防官與社區家防官婦幼保護工作聯繫實務」,因為社區家防官除擔任派出所婦幼保護工作聯絡人外,並須及時適切地指導該所同仁處理各類的婦幼案件,所以與分局家防官的聯繫相當重要,因此,藉由工作聯繫機制做到案件不漏接,並提升同仁處理案件的品質。

另因應性騷擾防治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已於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部分未生效條文甫於今(113)年3月8日全面實施,警察局特別安排「處理性騷擾事(案)件作業程序及執行重點」的課程,使社區家防官了解新法相關規定,掌握執行重點,熟稔處理程序,強化其執法知能及提升其敏感度。此外,也規劃「性影像」、「性侵害」及「跟蹤騷擾」等重要的受(處)理案件作業程序實務課程。
婦幼隊表示,除了今日花蓮警分局首場研習之外,另外將於3月21日及28日再至吉安、新城、鳳林及玉里等警分局接續辦理,完成其餘59名社區家防官的教育訓練,使社區家防官的功能充分發揮。
警察局局長王旭昌表示,因應目前的社會現況,國內的婦幼保護法制近來有幾項重要立法及修正,包括111年「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立法、112年有關「性影像」的四法聯防及「家庭暴力防治法」與「性平三法」的修法等等,他期勉警察同仁們不斷地充實自己的法律知能,與時俱進,並熟悉處理各類婦幼案件的作業程序,以展現警察的專業度;此外,處理婦幼案件更需感同身受,具備同理心,以發揮警察為民服務的精神。警察局日後也將持續辦理各項婦幼安全工作專業研習,精進員警處理知能,以落實保障民眾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