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於今(8)日起,於稅務局一樓大廳全功能服務櫃臺設立「0403震災減免稅捐單一窗口」,主動輔導民眾辦理各項稅捐減免。此外,亦提供民眾可以電話、傳真、郵寄、或臨櫃至各鄉(鎮、市)公所、村(里)長或國稅局等管道申請,稅務局將從速、從寬、從簡及從優主動協助受災戶辦理租稅減免。
地方稅部分之減免標準及規定如下:
一、地價稅: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
二、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三、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災害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已無法再使用,所有人應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其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報停或報廢車輛所溢繳之使用牌照稅,將主動辦理退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日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稅務局表示,有關營業稅、所得稅等國稅之災害減免,地方稅務局協助輔導受理申請並提供代收代轉服務,民眾亦可逕洽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服務專線03-8311860申請辦理相關減免事宜。
如有災害損失欲進一步瞭解相關減免規定,歡迎撥打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稅務專線03-822612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