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九如報導
民眾向媒體投訴,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九如分駐所於113年3月30日處理九如鄉三民路某工廠產權糾紛案,工廠電力設備所有人發現廠房有許多工人進入,且內部電力設備已遭工人拆除,向九如分駐所報案,並質疑警方當下將相關當事人放走,再於事後通知到案說明,無偵查作為。
里港警分局說明,此工廠土地、廠房及內部電力設備等產權尚待釐清,產權不明,非一般竊盜案件,處理員警認不予逮捕為宜。全案里港警分局均依規定受理,通知工人、環保公司、廠方到場說明,訊後依竊盜罪嫌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絕非報案人所述毫無偵查作為。
而9日再次發生類似案件,廠內電線疑遭剪斷,工廠電力設備所有人向九如分駐所報案,但因工廠產權仍不明,警方當日即依規定受理報案,並陸續通知相關人等說明釐清後,函請屏東地檢署偵辦。
里港警分局表示,此案件自多年前起即產權糾紛不斷,已提告多件繫屬法院。另此案如無搜索票,未經公司負責人同意無法強行進入,除非有法院令狀讓警方據以執行強制力,警方無法憑債權糾紛一造之說詞,就認定為刑案現行犯現場執行。事發後即留存當下一干人等的年籍資料及事證的完整蒐羅,俾據以日後偵查、追訴、審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