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達仁報導

日前來自台南的林姓男子至台東工作,清晨欲前往早餐店買早餐時,途經大武鄉台9線419.5公里處北上車道,違規超速被警方攔查,當場被查獲酒駕超標,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超速則將被罰1200至2400元。
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新化派出所副所長陳義忠、警員黃昱翔執行防制交通事故勤務,手持式測速定點交通稽查時,發現1輛汽車行經此路段,超速違規,員警立即將車輛攔下盤查,準備告發交通違規時,副所長陳義忠發現駕駛人林姓男子散發酒味,且面有酒容,當場予以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65MG/L已逾法定標準,林男坦承昨晚喝高梁酒至23時許結束,沒想到被警方查獲酒駕,警訊後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另超速部分,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告發。

大武警分局表示,酒後駕車害人害己,不僅危害自身安全並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分局將持續針對易肇事時間、路段,靈活規劃勤務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及測速攔查取締,確保轄區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展現酒駕零容忍的執法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