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辦理113年通譯人員教育訓練 整合地方通譯人才資源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為落實人權保障,精進通譯制度,滿足花蓮縣各機關單位遇案選任通譯需求,確保通譯工作公正及強化通譯專業能力,由花蓮縣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花蓮縣警察局及花蓮縣衛生局聯合招生,並於113年6月1日、2日(週六-日)共同主辦「花蓮縣新住民通譯人員初階培訓及分科訓練」,包含越南語、印尼語、泰語、菲律賓、日語及英語等外語專才人員共20人報名參加接受通譯培訓,在完成第1日的初階訓練後,分別參加第2日的警政組及衛政組分科訓練。
     為精進通譯制度,首日由藥癮防治社工師黃美瑜、婦幼科社工溫芳怡、資深泰語通譯人員楊國仙擔任初階訓練講師,課程內容包含「多元文化與性別敏感度」、「專業倫理」及「通譯技巧」。
     分科訓練方面,警政組課程由花蓮縣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組長邱怡仁、外事科巡佐江金田及外事警員鄭百君擔任警政組分科訓練講師,課程內容包含「警政司法程序及家暴防治」、「警察機關通譯法律常識簡介」、「涉外案件偵(調)查程序與法規」。衛政組課程由新城鄉衛生所主任許木嶺醫師、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哺育種子講師耿菁萱、講師張育婷及助產師葉瑞雄擔任衛政組分科訓練講師,課程內容包括「健康檢查流程常用語」、「母乳哺餵」、「家訪技巧」及「嬰幼兒保健」等課程。

     主考官團隊聘請慈濟大學日語講師林芳妃、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特約通譯張美君、多元文化講師黎盈希、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特約通譯楊國仙擔任日語、英語、印尼語、越南語、泰語口試委員,設計各類案件情境實務以評鑑參訓學員通譯能力。此次訓練報名者有20人,測驗合格者17人,合格人員將獲頒合格證書並分別列入花蓮縣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花蓮縣警察局及花蓮縣衛生局通譯人員名冊,供各單位遇案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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