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騎車違規又襲警 吉安警依法送辦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吉安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光華派出所於113年6月14日執行0時至2時執行巡邏勤務時,在海岸路與南海13街口,發現一名騎士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及未開大燈,於是上前盤查。
     在盤查過程中,得知騎士身分為31歲高姓男子,並聞到其渾身酒氣,經員警對其酒測,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已違反公共危險罪,員警於是將高男依法逮捕。
     高男在等待製作筆錄期間,希望員警能讓他抽菸,但員警顧及安全並未同意,高男突然情緒激動,並攻擊當時執勤員警,造成員警左側脖子及右前臂紅腫及擦傷,男子行為也被在場其他員警制止。全案將依涉嫌刑法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等罪,將高男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吉安警分局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也可能造成其他用路人嚴重傷亡,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全力抵制酒駕行為,營造更安全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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