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超商前無故焚燒物品 花市警速逮捕依法偵辦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113年7月3日18時許,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自強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在花蓮市某超商前疑似有民眾焚燒物品。警方接獲通報後,旋即趕赴現場,並通報消防局到場撲滅火勢,幸未造成任何財物毀損及人員受傷。警方當場逮捕縱火之男子,全案依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花蓮警分局呼籲:警方對於任何造成社會動盪、人民危害之行為,必定會強勢執法、嚴查嚴辦,提醒不法份子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強化守護治安的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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