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113年9月19日深夜0時許,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民意派出所同仁巡邏經過花蓮市北興路上時,發現一處草叢有燃燒廢棄物情事,為避免火勢蔓延擴大,立即以礦泉水將火勢撲滅。
經調閱附近周遭監視器發現一名女子涉有嫌疑,將通知此名女子到案說明,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函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花蓮警分局呼籲:民眾切勿隨意放火燒燬廢棄物及雜草,除恐造成他人生命財產的安全危害外,更可能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警方對於公共安全將持續擴大巡查,全力確保市民安全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