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港警赴活動會場宣導 微電車新制、打詐及婦幼保護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里港報導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於明(114)年起將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展開取締執法,近日分別由二位副分局長阮志強及吳怡賢率領宣導團,前進高樹鄉公所水資源活動及里港鄉公所聖誕派對活動進行期前宣導,並針對防詐、識詐及婦幼保護部份再次叮嚀提醒,提升民眾自我保護意識。
     里港警分局二位副分局長宣導,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注意「三要四不」7大重點。第一要,「要年滿14歲才能騎乘」: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第二要,「騎乘需要戴合格安全帽」,違者將處300元罰鍰;第三要,「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違者最重處1500元罰鍰;第一不,「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違者最重處5400元罰鍰:第二不,「不得載人及限速每小時25公里以下」,載人者將處300元以上罰鍰,超速者最重處1800元罰鍰;第三不,「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違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第四不,「不可酒駕、毒駕」,違者最重處24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目前針對微電車未掛牌違規案件,里港警分局將先以宣導取代取締,旨在協助未掛牌族群(主要為菜籃族、長者及外籍移工)儘速完成掛牌程序。然而,對於涉及惡性違規行為或發生交通事故的案件,仍依法直接告發。里港警分局將自114年1月1日起正式展開專案性執法行動,取締上述違規行為。

     里港警分局長温基興表示,透過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投保、滿14歲、配戴安全帽、禁雙載」及「酒後不上道」等交安觀念,降低交通事故,保障生命安全。另請民眾需警惕「假交友結合投資詐騙」手法,詐騙集團會先假扮網路好友或戀愛對象,取得信任後,以溫情攻勢誘導投資,最終讓受害人損失金錢並陷入感情受騙的困境,對於「穩賺不賠」、「保證獲利」等詐騙關鍵字務必保持警覺。若自身、家人或朋友遭受家庭暴力、跟蹤騷擾、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請立即撥打婦幼保護專線113或110報案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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