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自撞幸無人受傷 花市警籲勿酒後駕車

[東台先鋒報]記者  王凱軍/花蓮報導

     114年3月7日晚間11時許,1輛自小客車沿花蓮市國興一街北往南方向直行,並自撞道路旁電燈桿,現場駕駛未受傷。警方調查,駕駛持有合格駕照,經檢測酒測值已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花蓮警分局呼籲:民眾切勿酒後駕車,酒駕會影響判斷力與反應速度,增加事故風險,不僅危及自己,也可能傷害其他無辜的用路人。飲酒後請選擇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或使用代駕服務,確保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發表迴響